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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要约的撤回?

盈科(北京)律师 2015/05/29

是指在要约发出以后,尚未到达受要约人之前,也就是在要约发生效力之前,要约人使其失去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撤回要约的通知必须先于或同时与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才能产生撤回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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