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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
问题:
什么是合同的变更?
【合同管理】
答案:
是指依法成立的合同于其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完全履行完毕之前,由当事人达成协议而对其内容进行修改和补充。 合同的转让:是指在合同的内容与客体保持不变的情形下,将合同由原来的主体转移给别的主体的一种法律行为
【劳动人事】
问题:
“单一领导对单一下属的评价”能作为认定不胜任工作的标准吗?
【劳动人事】
答案:
双方在劳动合同对于岗位和工资都有明确的约定,双方应依约履行。如果调整一般经过双方书面协商一致才可以。用人单位单方调整必须具备不胜任工作或客观情况变化的前提,应该具备充分的证据佐证。如果公司既没有相应的规章制度描述策划一职的具体职责,也没有相应的考评制度与标准,更没有调岗调薪程序性的规定,仅是领导一人的单一评价,据此认定不胜任工作缺乏公平合理性。在司法实践中,单一的领导对单一的下属的评价作为不胜任工作的依据是不被认可的。
【应收账款】
问题:
出现哪些情形,质权人应该办理注销登记?
【应收账款】
答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质权人应自该情形产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注销登记:(一)主债权消灭;(二)质权实现;(三)质权人放弃登记载明的应收账款之上的全部质权;(四)其他导致所登记质权消灭的情形。
【常年法律顾问】
问题:
公司申请变更需提供哪些文件?
【常年法律顾问】
答案:
公司变更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报送的文件有: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申请书; (2)公司权力机关或决策机关作出变更的决议或决定; (3)确定变更所需的合同及法律文件;(4)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应当提供修改后的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改案。
【股权管理】
问题:
《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的召开是如何规定的?
【股权管理】
答案:
股东会会议有关事宜除《公司法》有规定的外,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临时会议由代表 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1/3 以上董事,或者监事提议召开。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并依《公司法》的规定行使职权。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主持。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 15 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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