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领域

当前位置:首页 > 问答 > 股权管理

被冒名成为公司股东,是否需要承担股东责任?

盈科(北京)律师 2017/11/17

被冒名股东不承担股东责任。被冒名股东是指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他人将自己登记为股东的人。根据最高院关于公司法司法解释规定:冒用他人名义出资并将该他人作为股东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冒名登记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被冒名登记为股东的人承担不足出资责任或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据此,股东的一切责任概由冒名登记行为人承担,与被冒名者无关。

上一篇 下一篇